加拿大移民局严查配偶团聚!想通过申请务必做好这些准备

2023-08-29

老实说,加拿大有个无限接近BUG的移民项目,那就是配偶团聚移民。因为在加拿大法律体系里,配偶的定义是全世界最宽泛的。


有结婚证的、没结婚证的、异性的、同性的,只要申请人说自己和另外一个人共同生活,那个人就是配偶了。加拿大政府就必须接受他(她)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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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种移民项目如果没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必然成为“移民欺诈“的重灾区。


加拿大移民部这些年对“配偶“的真实性进行了越来越严厉的审查。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如何能让加拿大移民部从程序和细节上确信“配偶关系“是真实的。


请大家注意,这种确信是基于程序和细节的客观确信,而不是基于信任或者直接的主观确信。只要申请人能通过严密的逻辑和有组织的证据证明自己和配偶的关系,那就算移民官心存1万个怀疑也不能拒绝为配偶的移民申请。


首先,为配偶申请移民的担保人必须签署一份承诺,从获得永久居民身份之日起三年内为他们的配偶提供经济支持,无论关系是否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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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申请人和配偶会被要求自证清白。以中国的申请人为例,所需要的文件分几种情况:


第一种:


人在中国领了结婚证的,需要提供:

  • 完整的关系信息和担保评估问卷(IMM 5532)

  • 结婚证和结婚证公证

  • 如果申请人或配偶以前结过婚,则提供离婚证明

  • 如果主要申请人和担保人有共同的孩子,需要提供有父母姓名的出生证明或收养记录

  • 婚礼请柬和照片


其实这种情况相对简单,因为有中国政府的合法文件证明两个人的配偶关系,就算其中有金钱交易,但加拿大移民部也很难判定是“移民欺诈”。


第二种:


人在中国没领结婚证的事实婚姻,这就要适用加拿大普通法对配偶关系的定义了,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更复杂:

  • 完整的关系信息和担保评估问卷(IMM 5532)

  • 如果申请人或配偶以前结过婚,则提供离婚证明

  • 如果主要申请人和担保人有共同的孩子,需要提供有父母姓名的出生证明或收养记录

  • 主要申请人和担保人之间财政支持和/或分担费用的书面证据;以及

  • 关系被朋友或家人认可的其他证据(例如朋友家人的来信、显示公共关系的社会医疗信息等)


此外,对于事实婚姻关系,担保人和主要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至少两套文件中的项目:住宅物业共同所有权的证明、租赁协议显示担保人和主要申请人是租赁物业的居住者、联合公用事业账户(如电力、天然气、电话、互联网)、联合信用卡账户或联合银行账户的证明、车辆保险表明主要申请人和担保人都已向保险公司申报为被保险人地址的居民、政府为主要申请人和担保人签发的显示相同地址的文件副本(例如:驾驶执照)、发给主要申请人和担保人的其他文件显示相同的地址,无论账户是否共同持有(例如手机账单、工资存根、税单、银行或信用卡对账单、保险单)。如果他们不能提供其中至少两份文件,申请人和配偶将需要提供详细的书面解释。


第三种:


人在加拿大已经同居的。在移民部眼里这通常是“移民欺诈”的重灾区。因为这里的配偶很可能是花钱买到的“同居”关系。所以证明起来需要格外谨慎。

两个人可以通过提交以下内容来证明他们在加拿大作为配偶生活在一起:

  • 联合银行账户或信用卡

  • 住宅物业的共同所有权

  • 联合住宅租赁

  • 联合租金收据

  • 联合公用事业账户(电力、天然气、电话)

  • 家庭支出的联合管理文件

  • 联合购买的证据,特别是家庭用品

  • 在同一地址发送给任何一方或双方的信件

  • 双方显示相同地址的重要文件,例如身份证明文件、驾驶执照、保险单

  • 家庭管理、家务分担责任

  • 电话记录

第四种:


两个人没有在加拿大同居,那就需要证明他们在加拿大之外至少有超过一年的共同生活经历。

这种情况也是加拿大移民局重点审核的目标。具体需要:

  • 通过信件、短信、电子邮件、社交媒体或其他表明联系的文件进行举证。

  • 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可将机票或登机牌、带邮票的护照复印件作为探望伴侣的证据。如果没有这类文件,则需由受担保的个人在IMM 5532问卷(C部分,问题4)中提供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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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述信息的罗列大家可以看出,中国申请人和中国被担保人如果是异性之间,只要是真实的配偶关系,其实并不需要担心什么,只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提前组织文件和材料就足够了。


但如果是通过某种交易达成的“配偶关系”,如果还想申请成功,工作量其实真的很大,而且很多细节会被加拿大移民局盯住不放,甚至会被要求面谈。失败的案例比比皆是,值不值得大家自己评估,我们不做道德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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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种是同性配偶,尽管加拿大移民部不会根据申请人的种族和国籍进行判断,但现实中移民官对中国籍的同性配偶申请还是会特别留意的。而且这种配偶关系在中国不能领证,同居关系也很难在亲友中得到承认,所以证明起来其实是挺困难的。但这种关系的神奇之处就在于能带着所有受抚养的子女一起移民。


所以,很多“聪明人”都在打这个同性配偶团聚的主意,但就成功率来说,加拿大移民部从来没公布过相关数据。各位有想法的请慎重。


最后提醒大家,受“移民欺诈”案例过多的影响,即便是真实的配偶关系,在申请中也要注意技巧和细节,因为移民官通过文件和文件之间的逻辑关系判断你们是不是真实的配偶。而不是以诚信原则进行主观判断。


配偶团聚移民不想走弯路的话,最好也请专业人士为材料把关,将等待获批时间缩至最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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